备受关注的“齐二药”假药案刑事部分,4月29日上午在广州中院一审宣判,齐二药总经理、副总经理等5人分别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七年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几名被告人庭上频出惊人之语,令法庭数度哗然。(4月30日央视国际)且看让法官数度哗然的惊人之语:采购员钮忠仁说自己根本看不懂化验资料;验药的化验室主任陈桂芬学历是初中一年级,并自称“没有受过什么(化学)培训”;副总经理朱传华称“公司有个惯例,产品检验不合格也要按合格开(合格报告书)”;副总经理郭兴平更称,“公司的GMP认证是花10万元买的”;郭甚至这样比喻采购药品原料:“这就好比买猪肉,你去买两斤猪肉,怀疑里面有瘦肉精,难道你会去养猪场实地考察吗?”总经理尹家德则表示,在生产和销售“亮菌甲素注射液”时,他已辞职,对假药事件毫不知情……窳劣如此,夫复何言?与其说这是惊人之语,不如说是荒唐之辞、挑衅之辞。
65名陆续使用该药品的患者,部分出现了肾衰竭等严重症状,13名患者死亡,2人病情加重(其中一人已于今年1月死亡),对此,谁是凶手?谁该埋单?毋庸置疑,上述人等难辞其咎。但谁能说“齐二药”假药案中没有帮凶?
且看如下事实,据当事人透露,齐二药厂GMP的认证,是“由广东省药监部门发放并上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权威认证,是厂里‘花钱买的’”。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个花10万元买的一个光碟材料,“实践中完全不具备可操作性”。毫无疑问,在“齐二药”假药案中,药监部门的涉案官员就是帮凶。
有一组数据惊心动魄。2004年一整年,我国药监局受理了10009种新药申请,与此同时,美国FD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仅受理了148种。GMP本意指“良好作业规范”。应该说GMP认证初衷良好,但在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在任时严重扭曲。某些地方药监局人员和药厂有各种关系,使得受贿行为很容易出现。“甚至有极少数药监局的干部提前退到二线,去做当地GMP认证小组的组长,有的厂通不过,他们就签一个协议,拿多少钱就可以通过了,等于是企业花钱买认证。”一位国家药监局退休官员说。还有人称:“在中国负责注册审批的几个人要面对几千家制药企业的上千次诱惑,在缺乏必要监督的情况下,不腐败才怪。”
如果说GMP认证的腐败埋下隐患,那么认证后疏于监管则是导致伪劣药品泛滥的又一因素,按说,认证后在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药监部门应跟踪监督,但有时候这方面的监督付之阙如。
还有个细节不能不提,据去年8月4日《中国青年报》报道,“齐二药”假药索赔案庭审时,当事人透露:假亮菌甲素出厂价仅为5元/支,到医院患者手中价格却猛涨至46.1元/支。在4月29日下午庭审进行双方举证阶段时,一份涉案假药“亮菌甲素”的进货价格表引起法官的注意,假药“亮菌甲素”经过几轮转手后,其价格竟飙升9倍多!可以说,在暴利链条上往往隐匿着腐败链条,当利欲熏心遮蔽了眼睛,链条上的利益主体还会严格追查药物的真假吗?毫无疑问,在利益分肥的本能驱动下,医院和医药公司乃至一些医保机构,纷纷嗜利自肥,把药品当做敛财的工具,甚至明知一些药物有问题,也无所顾忌。因此,药品在流通中“层层批发,层层加价”,便是必然的结局。
反刍“齐二药”假药案,我们可以发现,悲剧从来不是单纯的,原因从来都是盘根错节的,齐二药的涉案人员当然要受到惩处,但谁能说这是一起简单的药厂造假呢?没有体制的纰漏,没有利益同盟的加入,伪劣药品能一路绿灯?在当事人受到严肃处理的同时,笔者更期待,继续整肃药监部门,继续改革医药流通体制,继续推进医疗体制改革。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