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北京47万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及残疾人,开始享受大病医保待遇,其中低保、生活困难补助和重残人员可免费参保。6月25日起,这些市民可通过户籍所在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市劳动部门表示,此举标志着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
参保范围 47万人搭上医保末班车
昨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建立北京市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称,凡具有北京市非农业户籍,在劳动年龄内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保覆盖范围,且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的居民,7月1日起纳入医保。
据劳动部门统计,这部分搭上北京市医保“末班车”的居民共有47万,包括5.6万名残疾人员。为此,财政部门每年将补助约1.4亿元。
缴费标准 分无业居民及残疾人两档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级巡视员张大发昨日表示,考虑到承受能力,该保险筹资标准分为城镇无业居民和残疾人员两档。其中,城镇无业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700元,个人缴纳600元,财政补助100元。6.1万享受城市低保和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人员不用个人缴费,全由政府买单。
城镇劳动年龄内残疾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400元,个人缴纳300元,财政补助1100元。其中1.8万重度残疾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户籍所在区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付,伤残等级标准按中残联发布的《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确定。
报销额度 年度累计最高报销7万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蒋继元介绍,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保制度的报销额度、支付范围和“一老”一样,主要用于支付住院费用,及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的门诊费用。报销起付标准为1300元,超过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每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
“就医管理也和老小医保、基本医保一致。”蒋继元解释,参保者可按“就近就医”原则,在定点医疗机构中就近选择3所作为本人的定点医院,并在定点医疗机构中的213所中医医院、专科医院、A类医院直接就医。就医时须携带《北京市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手册》,该手册将由区县社保中心核发至街道社保所。
来源: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