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月5日起可以开始缴费了。6月3日下午,海口市召开征缴工作动员大会,这标志着海口市35万多非从业居民参保缴费的开始。
农垦居民和大学生
本月完成参保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2008年海口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之一。海口市确定的目标是:确保参保率达到95%,确保7月1日新参保居民启动待遇支付。
今年起海口市将在校大学、中专、技校生和辖区内农垦系统城镇居民纳入参保范围。要求农垦系统城镇居民和在校大学生6月30日前完成参保,从7月1日起开始享受待遇,其他新参保居民和续保居民8月31日前完成,从9月1日开始享受待遇,9月1日至10月31日参保的居民,从参保之日起享受待遇。
成年人70元/年
未成年人40元/年
成年居民缴费标准每人每年70元,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40元,城镇非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年35元缴费。低保对象、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参保无需缴费,由财政补助。
据悉海口4个区的征缴任务基数为37万人,按照市政府参保率不低于95%的任务目标,应完成参保人数351500人,其中秀英区43540人,龙华区107870人,琼山区78900人,美兰区121190人,农垦系统应完成参保23750人。
禁止强迫群众参保
大会要求注意避免简单粗糙的工作方法,禁止强迫群众参加居民医保。
去年海口市实际完成参保人数351265人,参保率达到95%。从去年9月1日启动待遇支付至今年4月底,海口市共有4088人享受到待遇支付,基金共支付626万元。
目前海口市已建立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105家,其中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75家,二、三级医院30家,整体布局基本合理。
来源: 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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