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将扩大,年内将80%的城镇居民纳入医疗保障范围,这是昨日记者从省劳动保障厅举行贯彻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广东将完善城镇养老保险政策,加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到2012年,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保率达到95%以上,农民工参保率达到80%以上,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60%以上,其中被征地农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全征地农民参保率达100%;同时,还将完善并出台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提高统筹层次,两年内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记者还从会议上获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将扩大,年内将80%的城镇居民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加快实现全民医保;扩大工伤和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功能,促进就业和解决老工伤问题;建立省级养老保险战略储备金。此外,还将实施最低工资标准五年调整计划和养老金三年调整计划,建立最低工资标准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增长的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并加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贯彻实施力度;强化劳动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大力查处拖欠工资、非法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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