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最高可获5000元的奖励。记者昨日从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即日起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等各种社会保险基金在收支、管理等环节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发现参保者四种行为可举报
“发现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存在以下四种行为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员介绍,一、参保单位采取涂改、伪造、藏匿、变造原始材料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方式,少报、瞒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工资基数,少缴、逃缴社会保险费的;二、参保单位、参保个人或其亲属,采用伪造档案、冒名顶替、出具虚假证明等手段,骗取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的;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仍继续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四、其他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造成社会保险基金损失的行为。
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可举报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社会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的九种行为属于举报范围。”有关人员介绍,一、向参保人员配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危害参保人员健康的;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擅立收费项目;分解收费、打包收费、多记多收医药费用;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不合理增加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或者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三、伪造门诊或住院病历、处方,将门诊病人挂名住院、将非参保人员冒名就诊或住院等,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四、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拒付的医疗费转嫁给参保人员负担的;五、擅自为未取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提供医保卡划卡业务的;六、采用划卡后现金退付等手段,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七、将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承包、出租、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的;八、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套取、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或为他人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提供便利条件的;九、其他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行为。
有关人员介绍,举报人举报提供的事实、证据经监督机构查实后,将给予奖励。举报奖励对象必须是署名真实的举报人。举报奖励按以下标准执行:查实的社会保险基金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对举报人的奖励金额按查实金额的5%予以奖励;奖励金额最低不少于200元,最多不超过5000元;对举报案情重大且一次性追回社会保险基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劳动保障部门及财政部门同意后,对举报人再增发一定数额的奖金。
举报方式:
湖南省劳动保障厅电话:0731-2212570 邮箱:hnjjjdc@126.com
长沙市劳动保障局电话:0731-4447483 邮箱:csjjjdc@126.com
株洲市劳动保障局电话:0733-8681531 邮箱:zzldjj@sina.com
湘潭市劳动保障局电话:0732-8533477 邮箱:xiangtan8533477@163.com
来源:长沙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