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起病、吃得起药”是老百姓由来已久的心声,7月1日,禅城市民可以实现这一愿望。近日,该区出台居民门诊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参保市民下月可享受门诊医保待遇。
个人每年仅负担60元
“凡禅城区户籍的城乡居民都可以参加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全区超过60万居民直接受益。”禅城区劳动局、市社保局禅城分局局长唐伟权介绍,保险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区、镇(街道)财政各负担30元,个人负担60元。对于低保特困人员,他们保险费个人负担部分将由区慈善会社会医疗救助金负担。每年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为一个保险年度。参保人所选定医疗机构及享受待遇的时限以一个保险年度核定,中途不予增员、减员及变更。
一个村限定一家医疗机构
参保人以家庭为单位,按照就近、便利、自愿的原则参保。按照“小病进社区、大病入医院”的原则,禅城区政府政策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倾斜,以“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包干”的形式解决居民门诊医保问题。根据方案,参保人户口在村委会的,可以村集体为单位(首年度暂定为一个村限定于一家医疗机构)在户口所在的村委会参保登记和缴费;户口在居委会的,以家庭为单位(首年度暂定为一个家庭限定于一家医疗机构)在户口所在的居委会参保登记和缴费。
中草药方剂每剂减免3元
参保人从7月1日正式开始享受居民门诊医保待遇;其在所选定的医疗机构发生的纳入《禅城区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称“《药品目录》”)中规定的药品费用予以100%报销;中草药方剂每剂也可减免3元。
禅城区副区长乔羽说,居民门诊医保制度是禅城区今年一项重点的民心工程。他强调要加强医疗服务机构管理,确保资金运作安全。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部缴入区财政专户,定期划拨给各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金额超过(或低于)包干费用部分,由各定点医院自负。此外,也严格规定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并优先选用《药品目录》内的药品,使用自费项目的患者不得超过就诊患者的25%,从而切实减轻群众的经济负担。
来源:佛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