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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新农合调整农民报销比例提高了10%
www.yongyao.net  2008-6-27 16:13:13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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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当枣庄市山亭区西集镇毛山村68岁的李运法老汉从镇合管办拿到131.90元医药报销费时,他既惊奇又欣喜,“俺6月4号患“上感“在镇中心卫生院住了6天院,总共花了263.8块钱 ,没想到刚出院就领到了报销金,报销的钱也多了!”经工作人员一讲,他才得知这都得益于《山亭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的新规定。

记者了解到,去年,山亭区有近35万农民参合,截至5月31日,山亭区合管办已为36473人次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553.28万元,其中住院补偿331.33万元,受益农民3603人次;门诊补偿201.95万元,受益农民32870人次;免费为参合农民健康查体80530人。

为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近日,山亭区下发了《山亭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与2007年新农合政策相比较,今年的新农合政策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报销比例大幅提高。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住院报销比例均达到可报费用的50%;区外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报销比例达到30%;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每人每年累计补助额达到30000元,比去年提高了10000元;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每人每年补助额达到15000元。

使更多无力参合的农民有了参合的保障。把区内农村五保老人、残疾人、优抚对象、老年人、特困农民等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建设中,其个人应交纳的费用,由当地乡镇政府按照市、区有关文件规定承担。

政策更直接明了。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原来的分阶段按比例报销改为一个比例。
更突显新农合开展的宗旨。2008年把新农合基金总额的68%用于住院统筹,减少了资金沉淀。进一步加大了大病住院补偿标准,受益程度越来越高。

据悉,这次调整报销标准的统一时间定为2008年5月19日,只有在此之后所发生的医药费用才能享受新的报销标准。

来源: 枣庄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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