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路博弈
业内对原研药单独定价政策的争议由来已久,而在近两年国内医药产业陷入低谷之后,这种争议从“破坏市场公平性”演化至“威胁民族医药产业生存”的高度。
前不久在上海举行的一个国际医药展会的论坛上,RDPAK一位专家因在演讲中涉及外资企业近年来市场份额变化的数据,遭到一位自称是国家统计部门人士的质疑,其大声诘问“这对民族企业是否公平”,现场气氛顿时陷入尴尬。
而此前,对于原研药和仿制药在定价和招标中的差别“待遇”已渐渐引起高层决策者的注意。去年5月,一份由国务院研究室起草的研究报告上报中央并报送国务院等相关部门。报告指出,原研药定价过高“有悖于优质优价和公平竞争的原则”,亦成为解决“看病贵”问题的羁绊。报告建议“中外资制药企业应平等竞争,实行药品优质优价,取消过期专利药单独定价。优质药和品牌药,可以在最高零售药品的限价上浮一定比例。”
显然,原研药单独定价在争议数年之后,已经到了必须妥善解决的时刻,而医改无疑成为契机。不过“目前一下子取消单独定价恐怕并不合适,而以合适的手段缩小两者价差,使比价在合理幅度之中是相对可行的。”一位价格研究专家告诉记者。
但在如何缩小价差的问题上,代表不同利益的观点存在明显分歧。
一位RDPAK成员企业的总经理对本报记者表示,实行原研药单独定价是有其现实和历史原因的。中国的专利保护在1993年以后才有,一些产品在中国上市后已被仿制,无法取得专利;另一方面,在中国,药品注册、社保目录以及进入医院都需要花费比国外更长的时间;而且必须承认,在质量和药效上,目前中国的仿制药和原研药还是存在差别的。因此,给予原研药价格上的补偿有其合理之处。
他认为,仿制药和原研药存在巨大价差,根本原因还在于中国仿制药定价太低。据RDPAK的一项国际比较研究显示,中国仿制药价格只相当于美国的35%,法国的32%,日本的47%;在亚洲新兴国家中,中国的价格也只比印度高。所以,应当对高质量、高标准的仿制药给予价格支持。这种观点在外资和合资企业中非常普遍。
而一位接近发改委的价格专家则不同意这种观点。他表示,国内仿制药的定价都是依据生产成本制定,不存在定价过低的问题。把价格进行国际间比较的意义有限,因为每个国家国情不同。事实上,国内很多仿制药企业的价格甚至卖不到国家的定价水平上。
“原研药降价是应该的,坚持一点不动也不行,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使比价在合理的幅度之中。”这位专家指出。
来源:医药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