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正式出台。根据该办法,城镇未成年人、老年人、非从业人员等弱势群体,都可参加医保。这项政策出台后可惠及78万人,参保人每年最高报销额可达6万元。此前,山东济南市已实行了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办法出台后,济南市已实现了医保全覆盖。
据介绍,自2000年起,济南市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3年又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5年开始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目前济南市没有基本医疗保障的主要是城镇非从业居民,涉及人员范围主要是“一老一少”。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区别于商业保险,是针对城镇未成年人、老年人、非从业人员等弱势群体设定的由政府予以补助,群众自愿参加,社会互助共济,满足弱势群体基本医疗需求的一种新型社会医疗保险。
根据劳动保障部门对参保人员的摸底测算,济南市符合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的人员约有78万人:其中未成年人55.4万人、成年非从业居民8万人、老年居民7.3万人、重度残疾人和低保人员7.3万人。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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