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他人已报销的原始凭证“再利用”重复报销,浙江省建德市社保中心的财务科长由此侵吞了医保基金25万元。尽管当事人已遭到起诉,但是该案所暴露出的社保管理漏洞却值得相关单位引起重视。
《市场导报》获悉,项某于1998年调入社保管理中心工作。
2004年,项某在财务科任医保会计,主要负责医保基金及装订凭证的工作。
据项某交代,由于当时缺乏具体的监管制度,使其有了“可乘之机”。通过装订凭证的工作便利,她将他人已报销的原始凭证及报销审核单,抽出来重新“利用”。由于出纳的工作比较忙,报销的人比较多,很难对其的行为有所察觉。
每次作案时,项某都谎称是代别人报销的。2004年12月,她利用重复报销并虚增医保基金支付的方式侵吞公款20余万元。2005年4月,项某故伎重演,侵占公款5万余元。
2005年7月,项某被提拔为财务科副科长。或许是为了防止其他人也发现这样的漏洞并加以“利用”。项某此后改进了电脑管理制度,将业务系统和财务的软件系统进行了统一,以杜绝票据被重复报销。
然而,项某并没有因此熄灭贪欲之念。2005年12月,她以劳动局用钱为名,虚增医保基金,侵吞公款11.1万元。之后,她在编制记账凭证时又虚增支出,将账目做平。
据项某交代,她所得的款项先是存了定期,之后在2006年取出用于个人购买商品房。
建德市检察院指控,项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以重复报销、篡改记账凭证、虚增医保基金支出数额的方式,累计侵吞公款共计37万余元,该行为已构成贪污犯罪。
7月4日,建德市人民法院就此案开庭时,法庭内座无虚席。建德市纪委专门组织该市近百名相关部门的财会人员到场旁听。
在法庭上,项某对检方指控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悉,建德市法院将对此案择日宣判。
针对该案的发生,有关人士指出,作为管理巨额专项基金的社保中心,由于资金流动大,尤其应加强财务的管理和监督。社保机构应重视制定预防自身腐败的规划,建立健全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等制度,并加强财务人员岗位培训和法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