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财政厅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实施意见》,从明年起,我省农村居民参保个人缴费增至每人20元,参合农民生病就医时可享受最高30000—60000元的住院补偿。
据介绍,2008年筹资标准为人均90元,其中中央财政40元、地方财政40元、农民缴费10元;2009年起,筹资标准为人均100元,其中中央财政40元、地方财政40元、农民缴费20元。
同时,孕产妇可以提前为未出生的孩子缴纳参合资金,从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新农合的有关政策。筹资时未出生且未随父母一起参合的新生儿在产后42天(含42天)内因疾病住院(含出院时间超过42天)而发生的医药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统筹模式全省的补偿模式要进行统一,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在以下两类统筹模式中选择一种:1、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模式;2、住院统筹加家庭账户模式。
来源: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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