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珠海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门诊费用联网结算将全面推开。珠海市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在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病种费用结算时,只需付给定点医疗机构需要自付的费用,其余部分的费用由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统一结算。
据了解,目前,珠海市已参加珠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珠海市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珠海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人员约为115万人。
直接结算无需另外报销
据珠海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联网结算后,患有门诊报销病种的参保人可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直接在已实行联网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进行结算,不需再到社保经办部门报销。但参保人首次办理病种报销需带齐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收据、付方或明细清单、门诊病历等相关就医资料及二级以上医院相关专科副主任及以上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医疗保险经办窗口或斗门办事处、金湾办事处办理病种资格审核确认。已办理过确认手续的患者,可直接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珠海市已联网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付费时声明本人可享受门诊报销病种待遇。
同年度不得变更医疗机构
参保人按规定选择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同一社保年度内不得变更门诊病种费用结算医疗机构。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到珠海市医保定点医院、定点门诊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可在珠海市医保定点医院、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选择二家。参加未成年人医保的,可在珠海市医保定点医院、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选择二家。
尽可能到联网结算点就医
2008年7月1日,将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珠海市妇幼保健院、珠海市平沙医院、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银桦社区卫生服务站、珠海市香洲区狮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珠海市香洲区湾仔卫生院等6家定点医疗机构实行联网结算。预计到2008年7月7日,第二批定点医疗机构将开始实行联网。到2008年7月14日,珠海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将全部实施联网结算。
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鉴于联网结算刚刚启动,参保人应尽可能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未全面实行联网结算前,参保人到未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实行联网结算之前在定点零售药店所发生的费用需在本社保年度结束后(即到明年7月1日后),当病种费用限额有结余时,再凭相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住院结算方法以及市外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范围的费用报销操作办法都没有改变。市民如有疑问,还可拨打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进行咨询。
来源:珠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