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澄迈县76岁的居民黄有章在县人民医院的病床上打着点滴,从入院到昨天,他需要自己负担全部医疗费用,而从今天开始,他的医疗费中超出400元的部分将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55%,个人只需负担45%。
“我也可以看病报销了,这是以前不敢想象的事!”黄有章高兴地告诉记者。医生说,黄有章因脑梗塞住院,估计从今天开始需再花三四千元才能出院,就是说黄有章花了60元钱参加的这份保险,将为他省下上千元的医疗费。
据区域统筹区(海口、三亚以外的16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各市县今天统计,共有超过100名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今天住院治疗或进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和黄有章一样开始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带来的实惠。他们见证了历史——从今天起,我省基本实现全省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全省130多万城镇非从业居民中超过九成的参保人,可以像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人那样,看病报销了。
2007年,我省在海口、三亚、东方、屯昌4个市县开展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参保率达到96.4%。至去年底共有2942人享受到报销413万元,今年1季度又支出447万元。试点产生了比较明显的效果,减轻了非从业居民的就医负担。
今年4月,我省区域统筹区被列为2008年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地区,至此,我省已经整体进入国家试点范围,比其他省市提前两年全面享受国家补贴。截至昨天,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除海口、三亚、东方、屯昌去年已参保的48.94万人外,新增参保人数78.31万人,参保率达到91.02%。
省政府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高度重视。省长罗保铭专门就全面启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还多次过问工作情况。副省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林方略多次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并到全省每个市县督导启动前期准备工作。各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作为牵头单位,克服困难,切实履行职责,确保了全面启动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来源: 南海网-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