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今天在我省率先启动新农合门诊统筹办法,“参合”农民在门诊看病可直接报销。
今天上午7点多钟,临高县博厚镇美所村委会美雅村村民罗鸿诗,带着16岁的儿子罗米到博厚中心卫生院看病,罗米昨晚耳朵发炎,医生给他开了35.5元的医药费,当场报销了15元。罗米成为临高县第一例享受新农合门诊统筹办法的受惠者。
罗鸿诗高兴地对记者说:“以后生病不用再自行买药或到个体诊所了,到卫生院看病实惠又省事。”
记者今天上午在博厚中心卫生院了解到,到上午10点,就已经有6个农民患者享受了门诊报销;而皇桐卫生院到今天上午10点半,也有12个农民来看病报销。
乡镇卫生院门诊看病可报销
据了解,临高县从新农合统筹基金中每人每年提取25元,用作门诊统筹资金。此次实施的门诊报销办法,目前只限于在镇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即在乡镇卫生院一级门诊看病才可以报销。且农民必须在自己参合的所在镇报销,不得跨镇报销。
报销不设起付线,单次卫生院单次门诊费用报销补偿比例定为50%,门诊报销封顶为每次15元,纯中药门诊处方的报销封顶为18元。原则上每户参合农民年门诊补偿次数不超过20次,每户门诊报销封顶为每年300元。
报销范围基本能满足要求
报销方法很简单,农民携带新农合医疗证,到卫生院交钱时,由卫生院当场为患者垫付应该报销的门诊医药费用,县合管办再逐月医院结算费用。农民不用先付钱再拿着单子跑到合管办报销。
据记者了解,门诊报销的范围包括治疗费、医技检查化验费、材料费和规定目录之内的药品费。治疗费包括肌肉注射、静脉注射、洗胃、换药、小型清创缝合等费用,医技检查化验费则限于院内小于每次30元的费用,材料费包括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等。报销的药品目录略小于住院药品目录,但卫生院门诊一般只接受常见病的门诊治疗,基本可以满足患者要求。
省合管办有关人员告诉记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以来,乡镇住院病人不断增多,但农民门诊看病还是不太积极。农民往往认为看病负担重,不是大病不会上医院。现在门诊看病能报销,将有利于引导农民有病及时上医院治疗。
据了解,我省其它市县也将于第三季度开始逐步推广实施新农合门诊报销办法。
来源:南海网-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