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省今年“民生八大工程”之一的医保项目一直备受百姓关注。今年,我省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扩大到全省11个市区,把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全部纳入覆盖范围,政府对参保人员每年补助不低于80元,特殊群体和困难家庭再给予一定补助,实现人人就医有保障、不再难。
宝鸡学生儿童住院门槛费下降
从7月起,宝鸡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执行新的政策。这是宝鸡市今年以来第二次调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新政策实施后,学生儿童住院起付线标准大幅度降低,医疗费报销比例上调5%;同时,居民生育、门诊慢性病、门诊急诊纳入了报销范围,市民看病保障更多。
学生儿童的医疗保障是此次政策调整中关注的重点。新政策除对医疗费的报销比例进行上调外,还对学生儿童住院起付线做了大幅调整。新政策将女性参保居民生育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女性居民也能像城镇女职工那样享受到生育保障了。
根据政策,女性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满二年以上,因生育或终止妊娠手术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药品、诊疗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标准内的医疗费用,将予以支付。基金支付审批程序及管理办法按照《宝鸡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试行意见》执行,标准为城镇职工生育医疗费补贴的80%,实行定额结算。
门诊急诊等纳入支付范围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后,门诊急诊、急救及门诊慢性病所产生的费用原由居民自理,保险只保障住院产生的费用。此次政策调整后,门诊费用纳入了基金支付范围内,参保居民患病后只要符合报销条件, 即按比例予以报销。报销比例为,定点医院,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支付40%;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治的,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支付50%。参保居民连续缴费二年以上,可享受门诊慢性病统筹待遇。
居民慢性病门诊的报销比例和年最高支付限额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的报销比例和年最高支付限额的50%执行,其中肾移植后的排异反应年高支付限额为1万元。同时,一个年度内,居民慢性病门诊及住院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不超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即居民不超过2.4万元,学生儿童不超过7万元。
自去年开始,我省先后在宝鸡、咸阳、西安等市启动了城镇居民医保政策。我省今年将原定于明年才实施该政策的一些市区也列入了试点范围,今年全省11个市区全部启动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同时,政府对试点城市参保居民的补助标准,也由2007年的不低于40元提高到不低于80元,特殊群体和困难家庭再给予更大补助。
据了解,今年下半年,宝鸡市劳动保障、财政、民政等部门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将及时落实补贴资金,努力落实民生实现人人就医有保障、不再难。
来源:三秦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