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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反乙肝歧视第一案 官司开打便陷入迷局
www.yongyao.net  2008-8-1 8:54:42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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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重庆市民王芙(化名)一纸诉状将自己原单位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原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行为违法,并承担一系列赔偿责任。此前,身为原单位财务主管的王芙在体检中,被查出为“大三阳”乙肝病毒携带者。

8月29日,这起涉嫌乙肝就业歧视案将在江北区法院开庭,成为重庆乙肝病毒携带者反就业歧视的第一案。

信报记者随即展开了调查。被告方以案件判决前不方便发表过多看法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但同时表示,其解除与王芙劳动合同关系并非乙肝歧视,而在于“原告严重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

此一案件将朝哪个方向发展?原被告孰是孰非?在判决下达之前,一切都不得而知。信报所关注的是,在该案件浮出水面的同时,有多少人因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倍受歧视?他们又该以何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财务主管被要求“休假”

2008年3月26日,是28岁的王芙生命中的一个转折点。这一天,她获知自己是一个乙肝病毒携带者。

2006年年底,王芙进入一家全国著名的人力资源顾问公司,成了一名会计。王芙卖力地工作,期望能够得到提拔重用。

王芙的努力没有白费。2007年7月21日,王芙被公司总经理任命为公司财务主管。当年年底,王芙与公司续签了两年的劳动合同。今年1月,王芙又在公司的推荐下,被集团公司评为“2007年度优秀员工”。此时,王芙的月收入已经达到5000元以上。

一切顺风顺水。然而,一份体检报告,却让王芙的运势骤转直下。

今年3月,公司人事主管从江北和平医院拿回的员工体检报告显示,王芙是一名“大三阳”乙肝病毒携带者。

当天,王芙便被叫到了办公室,“总经理声称这有传染性,要求我必须‘休假’,立即与出纳交接工作,并立即去医院复查”。

作为公司管理人员,王芙非常清楚,“休假”意味着什么。不过对于复查,王芙仍是很积极。她期望复查能明确她不是个传染病患者,这样才不会影响工作。

次日,王芙来到三军医大大坪医院。医生告诉王芙,“大三阳”乙肝病毒携带者只要肝功能正常,仍可以正常工作。

不过,总经理似乎并不认可医生的说法。在获知复查结果后,其仍坚持要求王芙先回家休息,两天后与出纳进行工作交接。

王芙接下来向记者描述的事情发展,逐渐脱离她个人能够控制的轨道———

王芙声称,虽然她搬出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卫生部《病毒肝炎防治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试图说服单位。但一切都是徒劳———公司领导轮番上阵,规劝她离岗“休假”;王芙的上班打卡记录被公司取消,工作电脑密码被更改……公司甚至从医院弄来了“乙肝病毒携带者,全休一月”的虚假诊断证明(事后医院对此进行了道歉,并盖章确认诊断证明无效),企图说服王芙。

4月11日,在巨大的压力下,王芙与出纳交接了工作,回家“休假”一月。

一个月后,当王芙带着医院“可以正常工作”的复查诊断书回到公司时,公司以交接工作中存在“严重违反财务制度”为名,解除了与王芙的劳动合同。

对于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公司总经理以正在开会为由,婉拒了本报记者的采访。该公司总经理助理随后表示:他们是一家知名人力资源管理公司,谙熟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媒体应该相信,公司与王芙解除劳动合同绝对是依法行事。

他明确声称,“我们已经掌握王芙严重违反财务制度的证据。在案件判决前,公司不会对此案发表过多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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