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20日起至11月,福建省政府纠风办将联合省物价局重点检查全省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尤其将严格查处药品销售过程中乱加价以及百姓看病乱收费等行为。
本次检查从2008年8月20日开始到11月结束。省物价局、省政府纠风办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范围包括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含“三资”企业);医疗机构(含对外有偿服务的军队、武警等医疗机构、民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和其他经办机构,以及与药品和医疗服务有关的部门和收费单位。全省本次重点检查主要针对2007年7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和收费行为,对重大价格违法行为的检查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药品价格方面,重点检查政府规定降价的药品和政府定价药品的政策执行情况;医疗机构销售药品的实际加价率是否按规定严格控制在15%(中药饮片加价率25%)以内;人血白蛋白以及重组人凝血因子Ⅷ等临床紧缺药品的实际销售价格是否高于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医院自制药品价格有无超过规定的利润率标准或者擅自作价销售等。医疗服务价格方面,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提高等级或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提供服务等。
省物价局、省政府纠风办强调,开展本次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将与医院行风建设、医风医德建设和万人评议活动相结合,努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全省还将公开曝光屡查屡犯、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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