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困难残疾人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投保"团体意外伤害险";为困难残疾人配送彩电和"小灵通"电话机;为持"低保证"的残疾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创建"残疾人大专学历班";为无业残疾人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给予补贴;举办全省首期社区康复协调员资格证书培训班,实行康复协调员持证上岗……以"八大扶助"为抓手,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近年来,杭州市上城区在全市乃至全省范围内连续出手了一系列"率先"措施。
生活扶助,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
为实施"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我区以"春风行动"为载体,在春节、中秋及夏季高温期间,对全区低保、困难残疾人家庭900余户进行走访慰问,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计人民币940余万元。 为困难残疾人家庭配送彩电36台,小灵通100余部,计8.8万元。为了在全市率先开展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从2005年起至今,连续四年为842位困难残疾人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投保"团体意外伤害险",保额高达6万元。已付保险金17万元。从2006年起,为低保家庭残疾人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共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564份,合计金额28万余元。从2007年10月起,为上城区法定就业年龄段内的无业残疾人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补贴656人,合计金额100余万元,政策受益覆盖面100%。
康复扶助,实现残疾人人人康复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残疾人的康复工作重点从医疗卫生转移到康复训练、从医院治疗转移到社区服务,上城区围绕"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的服务方针,做到"康复一人,造福一家,温暖一片",基本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总目标。
为了在2008年全面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总目标,上城区康复工作在做到 "十个一"的同时,开展"34151"工程。即 "三个建立":建立社区康复示范站(全区51社区已建康复示范社区49个)、建立康复员人才队伍(全区51个社区全部配备社区康复协调员,并举办资格认证培训,100%的社区康复协调员持有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印制、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监制的"社区康复协调员资格证书",在全省率先实行持证上岗)、建立康复服务工作制(全区51个社区统一使用上城区康复办公室编写和印制的康复服务手册和走访记录本); "四个落实":人员、场地、经费、措施落实;为了给残疾人提供便利的康复服务,利用社区"谈心角"、卫生服务站、工疗站、敬老院等场所,进行工疗、药疗、娱疗和心理教育、心理咨询,形成社区残疾人"15分钟"康复服务圈;并开展"一对一"活动,为全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100%建立康复训练与服务档案,向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和训练。
通过"助明、助听、助行"活动,坚持"出现一例,发现一例;发现一例,治愈一例"的原则,连续三年为"三无人员" 免费实施"白内障复明术"30例;赠送轮椅430辆、助听器60只、盲表160只、拐杖300余副以及一批康复器材,康复训练和康复补贴资金达140余万元。
教育扶助,加强残疾人素质教育
由于大多数残疾人文化学历较低,造成参与社会生活竞争能力较差,影响残疾人的就业和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为此,我区提出"文化助残,教育扶贫"的口号,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齐头并进。从2006年起分别开办了上城区残疾人大专班和文化提高班,43位大专学生两年学费计35万元,全部政府买单。学生到课率95%以上,考试合格率达97%。我们还对困难残疾人家庭实行教育补助,分期和一次性补助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近三年已资助32位学生上各类大专院校,计1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