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慈善总会积极协调省慈善总会,深入开展“蓓蕾生命”医疗慈善救助工作。五大医疗救助项目将为城乡低保家庭和贫困家庭患者提供免费或部分医疗救助费用,使他们早日恢复健康,共享美好生活。
“唇腭裂”救助项目
凡是年龄为3个月至40岁的唇腭裂患者以及需要做二次修复手术的患者,都可以申请免费诊治。凡符合条件的患者到当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开取生活困难证明后,即可到定点医院就医。
患者承担来去路费、住院期间伙食费,医疗费用全部享受免费待遇。对城市低保户、农村特困户的患者,省慈善总会给予一定的路费及伙食补助费。
享受低保的患者就诊前,应先与省慈善总会联系,并且提供低保患者的《低保证》或农村《定期救济证》、患者及患者家属的《身份证》原件。
“先天性心脏病”救助项目
“先天性心脏病”救助对象主要是救助我市城乡低保家庭中18周岁以下、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孩子。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患儿,在住院手术期间,省慈善总会一次性救助人民币1万元;市慈善总会根据患儿住院手术治疗情况,分档次进行救助人民币0.5万元至1.5万元。
符合救助条件的患儿经省、市慈善总会审批后,由省慈善总会将救助款一次性转拨到患儿治疗定点医院。住院期间其治疗费,由患儿家属先垫付,出院后凭住院收据到市慈善总会按救助规定额度报销。
“脊柱侧弯”救助项目
“脊柱侧弯”是辽宁省慈善总会威高慈善救助项目,救助对象主要是救助城乡贫困家庭脊柱侧弯患者。对城乡贫困家庭患者,免费提供体内固定产品。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低保患者,根据住院治疗情况,省慈善总会一次性救助医疗、交通、生活费1.1万元。市慈善总会根据患者病情和住院治疗费用,酌情提供医疗救助款;其余医疗费用由患者家庭支付。
脊柱侧弯的患者,省慈善总会经核准后,将医疗救助款转拨到患者治疗定点医院。市慈善总会医疗救助款,凭患者出院收据到市慈善总会按救助额度报销。
“儿童眼病”救助项目
城乡低保家庭14周岁以下患先天性眼疾病儿童可接受“儿童眼病”救助项目的救助。“儿童眼病”救助疾病的病种包括儿童先天性白内障;儿童先天性青光眼;儿童先天性斜视;儿童先天性弱视。
上述四种先天性儿童眼疾病,经市眼病医院医生检查后可接受救助。其救助标准为:市慈善总会救助费用按患儿一例眼疾病费用的50%承担;市眼病医院给予优惠25%的治疗费用,被救助儿童家庭承担25%的治疗费用。
“耳鼻喉疾病”救助项目
“耳鼻喉疾病”救助项目的对象,是城乡低保家庭14周岁以下患有耳鼻喉疾病的儿童。患儿经定点医院检查后,手术可以治愈的,患有先天性耳鼻喉疾病的儿童,市慈善总会救助款按患儿医治总费用的50%承担;医院按市有关文件规定对农村患儿可优惠20%费用;其余医疗费用由患儿家庭承担。
据了解,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各类患者,需经医院确诊符合治疗条件,并持诊断证明,到所在县区民政部门(慈善会)填写《救助审批表》。凡是申请救助的患者,需要提供相关的证件。证件包括经社区(村)委会及县区民政局证明是否低保户,务必提供患者和户主(低保证、身份证、户口本)及诊断证书等相关材料。随《救助审批表》并附低保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式两份,务必携带上述“三证”原件,分别到省、市慈善总会审批。市慈善总会审批后,向各县区分批下达各项救助指标。
各类患者治疗费由其家属先垫付,患者出院后,可凭收据到市慈善总会报销额定救助费用。
来源:中国抚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