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县外医院住院治疗的参合农民对报销不方便的问题反映强烈,而这一群体数量不小。据了解,去年参合农民住院平均实际补偿比为31%,但在省、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实际补偿比分别只有21%、24%。
江西省卫生厅农卫处处长肖云昌介绍说,城市定点医院开展“直补”,实际上是医院“补偿先行”。先由医院垫付参合农民补偿资金,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核后再回付给医院,如发现医院有违反新农合制度相关规定的情况,已垫付的费用则按规定由定点医院承担。这有利于城市医院自觉地执行新农合的基本用药和检查的要求,提高新农合基金的使用效率,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九江市卫生局对本市2007年定点医院“直补”前后进行了比较分析,结果表明,参合农民住院可报销费用占住院费用的比例由年初的57%提高到82%,实际补偿比例由年初的17%上升至30%,人均住院费用由6357元下降至5005元。2007年江西省肿瘤医院人均住院费用为11159元,而开展“直补”以来,出院“直补”的参合农民的人均住院费用为8385元。
江西省肿瘤医院新农合办公室负责人付荣明说,参合农民办理出院结账时,同时办理报销手续,能有效防止个别参合农民涂改、假造补偿资料,恶意骗取新农合基金的行为。
开展城市定点医院“直补”要加强用药监管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城市定点医院在实施“直补”过程中应注意几个主要问题,防止滋生不良行为。
首先,转诊程序需要规范,给参合农民自主选择权,不得强行指定转诊医院。江西省要求,参合农民因病情需要转城市医院进行治疗的,由县农医局直接开具转诊证明(如属急诊,参合农民可先就诊后补办手续),证明中不指定具体医院,只注明相关事项和各城市定点医院的地址。
其次,统一城市定点医院补偿审核材料、方案和基本用药目录,同时,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要加强医生用药的监管。
肖云昌说,城市医院在开展“直补”工作之前对新农合的各项政策不了解,对住院参合农民做大型检查项目、大量使用《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外药品的现象屡见不鲜,导致患大病的参合农民获得补偿较少。
为了加强医生用药的监管,江西规定,参合农民目录外用药比例必须控制在15%以内,超出部分由相关科室或个人承担。今年4月份,省肿瘤医院就有3名医生因使用目录外药品超出比例而被处罚。
记者在省肿瘤医院采访获悉,医院局域网在新农合的药品、诊疗项目上进行了标识,工作人员每天对医生用药进行网上监控,发现有使用目录外医药费品情况的及时联系经管医生,了解用药情况,并定期将参合病人使用自费药比例进行比较,动态监测临床用药情况。
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