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2006年4月17日实施以来,经过两年多运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持续稳定的发展,受到了广大参合农民的好评。2007年我县被列入国家试点县,全县11乡123个村全部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覆盖率达100%。2008年参合农民117505人,参合率达到了常住人口96%。
年初以来,县卫生局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参合农民的受益率,对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做了修订和调整,报销比例由分级分段调整为分级按比例报销,在乡镇卫生院住院的参合农民在乡级住院报销比例由30%提高达到60%,在县级定点医院的报销比例由原来的35%提高到现在的40%,全年报销补偿最高封顶由过去的1万元调整为1.2万元,同时对门诊慢性疾病的种类和补偿标准又做了进一步的修订,扩大了补偿的病种范围、提高了报销比例。上半年为9639名住院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350.34万元,其中报销5000元以上的27人,报销封顶线1.2万元的有9人。家庭门诊帐户报销12187人次,报销金额38.61万元。
根据2008年上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情况,经过科学合理的论证,下半年又把报销补偿方案做了相应的调整,将县级补偿比例由原来的40%提高到45%,精神病人住院补偿由原来的800元提高到2000元,预计增加补偿150万元。
近两年随着乡镇卫生院房屋设备的改善,国家对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各类免费培训逐步增多,使乡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农民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越来越多,常见病、多发病在本地医治,方便、节省医药费,报销比例又高,使参合农民得到的实惠也越来越大,有效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受到了广大参合农民的好评。
来源:鸡东县农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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