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病住院最高可报销70%的医疗费用,报销一次医疗费用只需一袋烟工夫。如今在河南新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了和城里人一样的实惠与便利。
近年来,在中国保监会的领导下,河南保监局积极引导辖内相关公司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精算技术、产品定价、账户管理、网点服务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在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全方位参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新乡市是河南省第一批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城市之一,该市的“新农合”试点工作启动于2003年9月,最初也和全国大部分试点地区一样,采取在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内部组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经办全部业务的模式。卫生部门既负责基金管理,又负责提供医疗服务。此模式运行一段时间后逐渐显现出如运营成本较高、基金安全得不到保证、缺乏监督制衡机制等众多弊端。为此,新乡市政府决定与商业保险公司———中国人寿新乡分公司合作,通过其遍布城乡的服务网点和专业化的账户管理优势为广大农民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2004年4月22日,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新乡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正式确立了“政府组织引导,中国人寿新乡分公司承办业务,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市、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及相关部门监督管理”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新乡模式”。
如今,“新乡模式”已稳定运行超过4年,各项工作运行顺利,成效显著。仅2007年度,新乡全市就有405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6.2%。显然,保险公司的加入使广大参合农民真正享受到了现代化金融服务带来的益处。
对政府而言,引入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建设不仅减少了政府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的机构和人员设置,节省了财政支出,而且有效提高了政府行政效能,使政府可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更好地进行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规划、建设、监督、管理等工作,同时也保证了医疗保障资金安全。此后,在河南保监局的积极支持和推动下,中国人寿等保险公司又相继承办了洛阳、安阳两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使保险业参与“新农合”试点数量由2004年初的8个县区扩大到目前的28个县区,参合人数由316万人增加到目前的611万人,占全省参合人数的近十分之一。保险公司受托管理的“新农合”基金由以前的9400多万元增加到目前的每年2.7亿元。
在打造“新农合”精品工程中,河南“新乡模式”的确可圈可点:一是出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基础性管理规章。二是采取了“委托管理型”的基金运作模式。此基金管理模式有利于保险公司明确责任、规避风险,集中精力完善基金安全防范措施、提高补助支付服务水平。三是保险公司利用其分支机构网点优势建立起遍布各县区的“新农合”补助支付服务中心和乡镇服务站,开发“新农合”专用管理程序,建立农民参保信息数据库,为每个乡镇服务站配备了电脑和终端,实现电子化管理,大大提高了业务处理效率,平均支付时间由过去的7天至10天缩短到30分钟以内。日常管理方面,经办公司努力做到“职场设置统一、服务规范统一、人员着装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在广大参合农民心中树立了“环境清新、设备先进、服务高效”的良好形象,提高了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信任。
在创新产品和服务上,保险公司还以“新农合”经验数据为基础,充分研究农村居民风险特点和保险需求,探索开发农民信得过、买得起、用得上的商业保险,比如积极研发“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等产品,推动了农村商业寿险、健康险、意外险等业务的开展,扩大了农村商业保险覆盖面。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