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市民看病就医,本年度城镇居民医保针对参保患者的特殊情况推出了诸多便利政策,本期重点关注特殊参保患者报销的问题。
问题一:我父亲70多岁了,去年办理了居民医保,前几天续交了保费,2009年想到河北与我姐姐一起居住,可以把医保关系转到河北吗?
答:根据规定,参保居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长驻外地的,可以办理异地就医手续。需携带本人的暂住证明或以本人名义购买的异地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医保卡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在异地自行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暂由个人现金垫付,诊疗终结后持原始医疗费结算票据、疾病诊断、费用明细、病例复印件、医保证到哈市医保中心(友谊路423号)办理医疗费用报销事宜。
问题二:我母亲没有工作,也没有医保,而且还患有重症尿毒症,现在市第一医院进行血液透析治疗,听说居民医保透析给报销,能报销多少钱?透析医院有没有限制?
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是保障住院医疗和门诊大病医疗,门诊大病包括重症尿毒症血液(腹膜)透析。您母亲在12月20日前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后,明年1月1日即可享受门诊大病医疗待遇。可以在哈市16所血液透析定点医院中任选一所进行血液透析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医院结算,每次透析费用420元,医保报销210元,个人负担210元,一个年度内,住院和门诊累计最高支付4.5万元。
问题三:我母亲患有尿毒症,需要到外地做肾移植手术,城镇居民医保能报销吗?最高能报销多少钱?如何办理手续?
答:因病情需要转往省外治疗的,由具有异地转诊资格的医院出具《异地转诊申请表》,您携带异地转诊申请表和医疗保险证到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核准手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暂由个人现金垫付,诊治终结后,回哈市医疗保险经办部门按有关规定报销。肾移植全部诊疗费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3万元,术后的抗排异用药费用按规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也予以支付。
来源“:新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