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昨天(9日)透露,10月1日起,本市1800家村卫生室将实施基本药品“零差率”,农民到村卫生室看病,基本药品费用全部按实际进价支付。
上海农村地区目前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基层卫生服务网络,每一个中心村或大一些的自然村都建有村卫生室。全市10个郊区(县)共有1800家村卫生室,年门诊就医人次达594万,做到了“小病不出村”。另一方面,到去年底上海新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99.1%,人均筹资水平达450元,加上大病统筹制度,基本消除了农民“因病返贫”现象。
为了进一步体现村卫生室的公益性,切实减轻郊区农民医药费用负担,市卫生局、市农委、市财政局等3个部门在深入调研、反复商议基础上,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上海市郊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品按实际进价收费的试行意见》。《试行意见》规定,从10月1日起,经本市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村卫生室,均实施基本药品按实际进价收费;凡在村卫生室就诊的市民,均可享受基本药品按实际进价收费的政策。也就是说付药费不再需要在进价上加价15%。所指的基本药品,按照《上海市郊区村卫生室基本用药指导目录》规定,共有352种常用、廉价的基本药品,从治疗感冒、腹泻到控制高血压、糖尿病等,能满足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需要。
《试行意见》规定,各村卫生室不得在基本药品上加收运输、贮藏、损耗、人力等费用,因此而减少的收入部分,由各区县财政原则上按基本药品收费总额的15%予以补助。为加强管理,各村卫生室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如实张榜公布《基本药品收费标准公示表》,接受村民监督。同时建立健全药品进出账册和门诊日志登记制度,实施专人负责,做到每日一核对、每月一汇总,确保药品账册、门诊记录、处方和收据存根相关内容一致。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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