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治疗中由治疗者设计治疗计划,来改变多动症儿童存在的注意力难集中、多动及情绪问题。强调矫治目前的异常行为,建立正常行为,需要利用个人的日常生活,发挥儿童在治疗中的积极作用,不只是把儿童作为是被动的接受者,在家庭、学校共同配合下完成这种治疗计划。通过学校和家庭的生活,建立适宜的、新的行为。在多动症儿童治疗中,主要是训练儿童采用较合适的活动以改善注意力,通过有计划安排好一定的训练练程序,减少儿童的过多活动和不良行为。对不同多动症儿童,需要选择和运用不同的措施。
①阳性强化法:其目的是通过奖赏、鼓励等方式使某种行为得以持续,其适用于治疗多动症、学习困难等。在应用阳性强化法前要确定希望儿童改变什么行为(确定靶行为)及确定这种行为的直接后果是什么;设计新的行为结果取代原来的行为结果;同时对儿童出现适宜的行为时,立即给予阳性强化,例如奖赏、鼓励等。奖赏在儿童行为治疗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当儿童出现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良好行为时,立即给予奖赏,使儿童感到愉快和满足,从而形成良好的习惯。或者通过塑造培养和增加某种新的行为,例如当儿童完成规定行为时,就予以奖励,持之以恒,以促进儿童注意力的发展。可与自我控制法一起应用,指导患儿用自我监督、自我强化等方法学会控制自己的行为。患儿每天将自己的行为做记录,1周后比较,比较不适宜行为出现的次数,行为有进步则给予奖赏。奖赏物包括初级奖赏,活动奖赏,社会奖赏。鼓励的目的是促使儿童自愿地、主动地去学习重复某些良好行为。鼓励的种类一般以精神或语言刺激为主,随时可以进行。
②处罚法:为了减少或消除儿童的某些不良行为而采取处罚措施。一般可采用暂时隔离法,使他明白不良行为,从而消除不良行为,但处罚不宜采取恐吓、打骂等粗暴方式,以免造成儿童的逆反心理。
③消退法:是一种减少或消除儿童不良行为发生的方法。治疗前首先要了解何种因素对不良行为起了强化作用,找到强化因素后,对其进行消退。例如,儿童发脾气,可能会因父母的过分关注而强化,并反复发生。若父母采取不理睬的态度来对待,则发脾气行为可能逐渐消退。
④矫枉过正法:通过对某些不良行为进行处罚,以减少不良行为的发生。矫枉过正法虽然采取处罚手段矫治儿童不良的行为,但不能使儿童产生肉体上的痛苦,因此较易取得儿童的合作,矫枉过正法可用于治疗多动症儿童的刻板运动、冲动行为、攻击和破坏行为等。
来源:飞华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