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我家老人104岁,患心脑血管疾病25年,能否办居民医保?
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具有广泛性,不受年龄和疾病限制,上至百岁老人下至婴幼儿,只要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医保的非从业居民(不含在校大学生和出生28天以内的新生儿)都可参保。请携带老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到老人户籍所在区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
问题二:去年我为父亲办理了居民医保,今年3月,老人因患冠心病在211医院住院治疗,医疗保险报销了3.5万元。今年想继续给父亲参保,明年能报销多少钱?
答:根据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待遇按年度计算,如果今年您为父亲续缴医疗保险费,明年可继续享受医疗待遇。由于政府今年对参保居民提高了补助额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度由去年的3.5万元调整到4万元,如果您父亲再患病住院治疗,一年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可支付4万元。
问题三:我父亲办理了居民医保,前几天在家突然晕倒,被120送到医大二院,诊断为脑出血,医保能给报销吗?
答:根据规定,参保居民患病应在城镇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如果您父亲的病情属于急诊抢救,可以在医大二院等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用现金垫付,诊疗结束后,携带医疗费结算票据、疾病诊断、费用明细、病例复印件(盖章)、医保证到市医保中心(友谊路423号)按规定报销。
来源: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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