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惠安县合医办和县医保中心了解到,该县新农合依托医保平台,实现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网络直报,方便农民及时结报,实现资源共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在新的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
参合率达95%
该县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下设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各镇、村和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形成县、镇、村三级管理网络,推进新农合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力度,发放《政策问答》、《告农民一封信》20万份,制作宣传录音带640盘,大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使新农合政策家喻户晓。及时兑付补偿医疗费用,消除农民疑虑,激发调动广大农民参合积极性。
据统计,2008年该县农民申报参合登记人数达750317人,实际有效参合人数715429人,参合率达到95%%。自2007年1月至今年8月底,全县共有40754人次得到住院补偿,401人办理门诊特殊病种补偿,补偿金额达5580.4万元。今年1-8月全县平均补偿率达到36.2%%,个人单次住院获得最高补偿金额5万元。
特殊病种增至11种
惠安县在不增加参合人员负担的情况下,筹资标准由2007年的60元/人提高到2008年的100元/人,最高补偿额由3万元提高到5万元;对不同等级医院重新设置起付线,乡镇卫生院统一调整为100元,县外医院最低下调到500元。该县还适当调整级别补偿率,引导病人小病就近就医,兼顾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负担,补偿比例采用定额和分段相结合的办法,其中乡镇卫生院按同一比例调整为80%,县级综合医院为50%—65%,中医院为55%—70%,一级医院为60%—75%,县外医院为42.5%—55.5%。同时该县规定,凡连续参合3年以上的再补偿8%%,连续参合5年以上的再补偿10%。
在今年1月份,惠安县将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糖尿病、脑中风、精神分裂症等6种慢性病门诊治疗纳入补偿范围。8月份再次调整,将脑中风改为高血压Ⅱ期以上,增加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14周岁未成年人另增加血友病、癫痫病、支气管哮喘,门诊特殊病种由6种增加到11种。门诊补偿实行与住院补偿相同的起付线、补偿比例,并对单病种限定年度最高补偿额。为切实方便参合农民就医补偿,惠安县医保中心开发了门诊特殊病种计算机应用软件,并于4月20日正式投入使用,使惠安县成为全省也是目前惟一实现门诊特殊病种实时补偿的县份。
建立统一服务体系
惠安县建立以医保中心为核心,定点医疗机构、乡镇(村)合医办(组)等为支撑,形成覆盖各个管理终端、高效连接的管理服务网络。新农合信息网络依托职工医保平台和县政府公共网络,实现医保和新农合经办服务一体化,提高整体服务效益。建立医保——新农合就医补偿“一条龙”服务窗口,在辖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出院即时补偿;以网络传递的办法,使辖区外补偿者在医保中心一次性办理好所有的补偿手续,在所在乡镇卫生院领取县外就医补偿款,形成比较合理高效的医疗费用给付机制,减少农民多次往返的负担。据统计,一年来节约公共成本达200万元之多。
惠安县建立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统一的基本医疗服务范围和服务标准,使用统一的职工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相应的管理办法。目前,新农合病人可使用目录库达到3.1万个项目,各定点医疗机构可补偿药品备药率达到95%%以上,可补偿诊疗项目达100%%,使城乡居民享受到相同的医疗服务待遇。同时该县采取按项目付费的支付方式,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医疗补偿款,医保中心每月拨付95%%的补偿费用,剩余5%%通过考核评分决定拨付与否,医疗费用结算与考核挂钩,有效促进定点医疗机构自主管理,达到减轻病人负担的目的。
来源:泉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