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只交十元钱,看病吃药管一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造福广大农牧民群众的一项民心工程。三年来,格尔木市卫生系统顺利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为千千万万个农牧区家庭筑起了一道安全网,缓解了广大农牧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被老百姓称为自己的健康保护伞。
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中村村民谢玉芳逢人就说:“农村合作医疗帮了我大忙!是政府带给我们这么好的政策!”原来,谢玉芳因患腰椎结核长年卧病在床。2007年她在省人民医院住院共花去医药费33513.9元,出院后,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合管办人员及时为她报销了7811.9元医药费后,又按规定为她办理了大额度二次补助2570.2元,共报销10382.1元。谢玉芳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赞不绝口。
截至目前,格尔木共有28637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9.2%,位居全省前列,基本实现了农牧区全面覆盖。2007年,格尔木市卫生局又设立了大额度住院费用二次补助基金,参合农牧民受益水平又有了很大提高。在全市卫生工作者的努力下,格尔木市农牧区的筹资水平由人均54.3元提高到104.3元,筹资金额翻了一番,政府补助增加了4倍。从2005年10月至2008年5月,格尔木共为26212人次报销医药费用248.47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逐步走上了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开创了农牧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新局面,为实现农牧民“病有所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格尔木市卫生局局长李芙华在总结格尔木成功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经验时说:“‘新农合’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上级卫生部门的正确指导,一切从我市农牧区实际出发,一心一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利益,不断总结,不断创新,不断提高,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才得到了农牧民的广泛好评。”从2005年开始,格尔木市委、市政府连续三年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列入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增加投入力度,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和督导检查,致力于这项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
同时,卫生局聘请农牧民当起了义务监督员,广泛听取农牧民群众和基层干部的意见,接受农牧民群众监督,并通过村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形式,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资金筹集、基金使用、费用报销、医疗服务质量等的全程监管,确保了工作的规范和良性运行。
三年来,格尔木市卫生局以为民、利民、便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在医疗救助中,采取卫生和民政“一站式”服务;在筹资方面,实行财政当年预拨,下年结算;在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管理和费用控制上,确定了新农合基本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推行单病种质量控制与付费试点、医药费用清单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参合农牧民提供“一免四减”等优惠服务。这些便民、利民的措施,使参合农牧民切身享受到这项制度带来的实惠,得到了广大农牧民的衷心拥护。
来源: 西海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