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说法
市一医院皮肤科主任曾仁山:
长期使用可致骨坏死
省中医皮肤科廖列辉副主任医师指出,苗岭洁肤霜添加的丙酸氯倍他索是一种比较强的外用激素,主要用于治疗皮肤炎症和瘙痒症,如湿疹、皮炎等。该产品不能大面积、长期使用,使用一般不要超过3天。但记者发现,苗岭洁肤霜使用说明书在用法用量上表示,“每天三次,八天为一周期”。
市一医院皮肤科主任曾仁山也表示,该药成分为一种强力肾上腺糖皮质激素,会产生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对药物依赖性等副作用,而且理论上长期使用可致骨质疏松、股骨头坏死。对于一些妈妈提到的“皮肤变白”等问题,曾仁山解释说这是激素副作用的一种症状——色素减退。“有的使用了皮肤会变黑、有的变红,还有的变薄,这些副作用是无法人为控制的。”曾仁山表示,若小孩使用后出现副作用,可去医院就诊。
厂家说法
“从没听说有什么问题”
调查中,记者试图按照说明书提供的企业电话寻找厂家进一步了解情况,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随后,记者上网查到该企业网站,拨打了网上提供的另一个号码。对方接通电话后并未表明身份,但表示该产品确属他们公司生产,但于今年3月已经停产。至于停产原因,对方表示自己刚来,并不清楚。不过记者就发现,目前广州市面大部分药店销售的苗岭洁肤霜的生产日期均为2008年3月3日,但健乐康药业连锁销售的产品的生产日期为2008年7月1日,价格在14.5元—16.8元不等。
“那为什么市场上还有你们的产品在销售?”记者继续追问,对方还是以“刚进单位不知情”为由回避。但当记者询问是否听说过该产品含有激素会对人体产生危害时,对方立即回应:“这是纯中药制作的,这么多年了,也一直没听说过有什么问题。”
记者表示希望联系该企业负责人,对方以“领导经常出差,联系不上”为由,拒绝透露,随即挂断电话。随后,记者又在网上查到该企业负责人“张永旺”的手机号码,但一直无法接通。
律师支招
市民可向企业退货索赔
中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玉忠表示,根据卫生部有关通知,对于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等,各地应将抽检工作情况、不合格产品公布文件以及相关的执法文书复印件上报。2008年8月26日,卫生部再次印发通知,表示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违规产品,责令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停止生产经营并公告召回违法产品,并依法追究相关企业的责任。
因此,由于苗岭洁肤霜在全国各地都有销售,贵州省卫生监督局发现问题后应向上级部门通报,由上级部门统一安排各省市查处。而作为苗岭洁肤霜的生产企业也应向社会公告其产品问题,并召回不合格产品,停止继续销售。市民若购买了该不合格产品可以退货,若由此引发不良反应,可向企业索赔。
如何识别“非药品冒充药品”
●以“消”字号面目出现。这种“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情况最为普遍,多以外用擦剂、洗剂等形式出现。主要采用激素类、抗菌类药物为成分,然后根据药物的药理作用来标示适应范围和用法用量。
●以“健”字号外衣伪装。这种产品多以中药类膏药贴为主。采用表述保健功效等方式进行包装,其中保健功效的描述和同类药品的适应症一模一样。这类产品目前主要集中在骨病、风湿病和跌打损伤等症状上。
●以“食”字号身份混迹市场。这类产品多为中药类、滋补类、维生素类产品的变异。主要表现为产品名称、成分、适应范围与药品一模一样,就是批准文号为“食准字”。
来源: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