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
“有健康,才有将来。”健康是每个人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与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息息相关。然而,在生命的旅程中,每个人随时都有罹患疾病的风险,这时就需要求医看病以恢复健康。因此,医疗卫生作为服务于每个社会成员身心健康的社会事业,是当今世界各国为其国民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之一。
由于社会制度、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差异,不同国家为其国民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的水平与覆盖面相差很大。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一向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让“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并将其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新要求中的一项具体内容,还把“病有所医”列为社会建设的“五有”目标之一。这是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针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卫生事业出现的新形势,为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全体人民健康水平而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亮点在于“人人享有”。这鲜明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精神,贯彻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要求,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要求。马克思主义历来把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当做自己的理想目标,并认为这是一个在社会主义社会就要持续推进、进而在共产主义社会最终实现的价值目标。人的全面发展,不仅需要以发达的生产力、累积的社会财富为现实基础,更需要以发展的主体——广大人民群众自身的健康为前提条件。作为一个人来说,如果没有健康,就会失去一切,更谈不上全面发展了。只有让每个人都能享受到便捷、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人民群众的健康才有最基本的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才有最稳固的基础,人的全面发展才有最坚实的支撑。此外,社会主义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设定,确立了我国医疗卫生事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求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逐步向覆盖全体居民发展。这不仅有利于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受益,也有助于减少疾病流行,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到充分体现。
“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我们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既要大力发展经济,也要注重促进公平正义。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体现。如果不是“人人”,而是只有一部分人享有基考试,大网站收集本医疗卫生服务,一方面,这种服务往往会成为一种“特权”,而不能享受这种权利的常常又是弱势群体,此时反而会加大社会不公;另一方面,没有资格享受这种服务的人也会千方百计地利用其他方式来谋取这种权利,形成所谓“绿洲效应”,从而导致不公平行为的蔓延。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也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共济互助,有利于社会和谐。对于个人来说,将来会患什么病、需要多少钱等相关因素是不可预知的,因而发生疾病风险的不确定性比其他经济、社会风险更大。一旦发生大病,此时仅靠单个人自身的储蓄积累往往是无法承受的。应对疾病风险,更应该依靠参保群体之间的横向再分配和共济互助。也就是说,靠大多数不生病的人,用基本上不影响自己生活的少量资金投入医疗保险项目,以帮助少数生病的人渡过难关;而不生病的人在投入资金的同时,也享有了在自己生病时获得帮助的权利,这是一种符合大数定律的“双赢”,有利于人与人之间团结友爱、社会稳定和谐。
撑起护卫人民健康的保护伞
说起医改,可能大家都已经耳熟能详了。随着近年来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的日渐凸显,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越来越受到广大群众的关注。医改的性质、方向以及具体方案也引发了全社会的大讨论,成为近两年全国“两会”上的一个热点话题。20多年的医改历程,恰似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一个缩影,鲜明地反映出新时期医疗卫生事业所取得的成就与面临的挑战。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的健康状况,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基本上建立起一个与计划经济体制和农村集体经济相适应的,由公费医疗制度、劳保医疗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共同组成的医疗卫生制度体系。但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计划经济体制下医疗卫生模式僵化的弊端不断显现,农村合作医疗也逐渐难以为继。1985年,我国正式启动了医疗卫生制度改革。医改的逐步推进给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注入了很大的活力,解决了医疗资源严重短缺的问题,但也带来了公益性质淡化等一些副作用。与此同时,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医疗卫生事业面临的挑战也非常严峻:卫生事业发展仍滞后于经济和其他社会事业的发展,医疗卫生服务与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不适应的矛盾还相当突出。在多重因素的影响下,出现了看病难看病贵、药价虚高、医患关系不和谐等问题,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深入分析,果断决策,不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卫生问题。近年来,除了加大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遏制医疗费用过快上涨势头等具体措施,还重点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到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与支持。
2002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决定在农村地区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其主要做法就是以大病统筹为主,适当兼顾小病,农民个人筹资一小部分,国家和地方政府补贴一大部分。由于解决了农民医疗费用的后顾之忧,广大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热情高涨,各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的速度越来越快。原计划是2010年达到农村地区“全覆盖”,从目前的发展态势看,2008年就能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