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新农合推出惠农新举措,从10月1日起,凡是该县新农合的参合人员,均为超大病补偿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超大病患者,花钱越多,补偿越高,最高补偿达8万元,加上新农合的最高补偿4万元,共12万元。
按现行新农合补偿政策,住院治疗补偿封顶线4万元,今年1-9月,长汀县新农合参合人员超过补偿4万元封顶线的有67人,这些家庭因医疗费用高,因病返贫。为此,该县探索农村医疗保障新路子,解决农民的大病医疗问题,与长汀人保财险公司签订新农合超大病补偿医疗保险协议,作为新农合政策的补充和延伸,政府买单为参合人员办保险,由县财政列入预算,为新农合参合人员统一投保,每人每年3元,作为超大病医疗保险;超大病医疗费用,实行分段责任补偿,医疗费用4万-6万元按45%赔付,6万-8万元按50%赔付,8万-10万元按60%赔付,10万元以上按70%赔付。个人最高补偿可达8万元,与新农合最高补偿4万元合计,最高补偿可达12万元;同时将恶性肿瘤放化疗、重度尿毒症、器官移植抗排斥三种病种的门诊治疗费用,也列入超大病补偿范围;保险公司将承担120%的赔付责任,如果保险公司赔付款低于年度保费,结余部分的80%滚存到下年度继续使用;保险公司在县新农合管理中心设立保险理赔服务点,方便农民理赔,及时领取补偿款。这一新农合惠民新举措,大大解决了超大病农民的家庭困难,深受他们的欢迎。
来源:闽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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