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卫生厅、财政厅联合下发《江西省新农合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直补”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统一规定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40%、起付线为600元。
江西省卫生厅农卫处处长肖云昌介绍说,除意外伤害、正常住院分娩、参加商业保险等仍回参合所在地新农合经办机构报账外,其它病症都由新农合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直补”。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在每月头4个工作日,将上月住院参合农民补偿材料直接寄送到相关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根据审核情况,在一个月内回付医院的垫付款。
肖云昌说,江西省卫生厅将把“直补”工作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内容,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由院长负责的新农合管理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直补”工作程序和制度,在办理出院手续窗口附近设立明显标识的“直补”窗口,安排不少于两人的“直补”专职工作人员,逐步实现医院管理系统与省新农合网络管理系统相连接。今年年底将实现参合农民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哪里住院、在哪里报销”和“当天出院、当天报销”。
江西规定,各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吸收省市级医疗机构为其会员或其他团体成员,从中收取会费、要求赞助等。各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给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各种经济利益争取病人,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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