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明城镇华立医院注射液惊现异物事件在社会上引发不小的风波。昨日,高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此向本报提供了一份该局于9月18日对在华立医院发生的其中一起注射液出现异物的调查报告。
这份报告表明,由于接到举报晚了3个月,事发后医院早已将同一批次5%葡萄糖注射液全部作退货处理,因此难以对仅存一瓶有异物的注射液定性。为此,佛山药监部门近期将对此事展开新一轮调查。目前,高明药监部门已将初步调查情况反馈给药厂所在地普宁市药监部门,两地有望联手行动处理这起事件。
医院:
注射液瓶里发现异物
前日,高明区明城镇华立医院发布社会公示通告称,今年4月至6月,该医院和其兄弟医院狮山华立医院接连发生了3起注射液内发现异物成分事件。据通告称,4月6日,在注射液中发现的异物为飞虫状异物;5月30日,发现的异物为明显虫子的尸体;6月10日,发现的异物呈细丝状,怀疑为霉菌。
医院负责人在公示会上称,这三起事件中,发现存在异物的各种批次注射液均为广东利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由于发现及时,事件中未给使用注射液的医院患者造成人身伤害。事发后,医院也将生产厂家广东利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液停用并退货。
当天,记者采访中见到了医院所指的其中一瓶存在异物的5%葡萄糖注射液。液体底部,有一只疑似幼虫的物体沉浮着,已经死亡。院方称,由于各种原因,发现异物的其他两瓶注射液已经丢失和毁坏。为了证明事件真实性,医院还提供了一份第一起事件中患者亲笔写下的《证明》,证明该患者发现异物时,是药水已射入约三分之二用量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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