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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长汀县新农合超大病患者最高可获补偿12万元
www.yongyao.net  2008-10-30 11:50:58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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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新农合推出惠农新举措,由政府出钱为参合农民办保险。从今年10月1日起,凡是该县的参合农民,均为超大病补偿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在获得新农合最高补偿4万元的同时,超大病患者可另获最高补偿8万元。

按现行新农合补偿政策,住院治疗补偿封顶线为4万元。今年1月~9月,长汀县新农合参合农民中,医疗费超过4万元补偿封顶线的有67人。这些人的家庭因医疗费用高,因病返贫。为此,该县与长汀人保财险公司签订新农合超大病补偿医疗保险协议,作为新农合政策的补充和延伸,政府为参合农民投保商业险,由县财政列入预算。该县为参合农民统一投保,每人每年3元,作为超大病医疗保险。超大病医疗费用将实行分段责任补偿,患者医疗费用越多补偿越高,个人最高可获补偿8万元,与新农合最高补偿4万元合计,最高补偿可达12万元。

该县同时将恶性肿瘤放化疗、重度尿毒症、器官移植抗排异3种病的门诊治疗费用也列入超大病补偿范围。保险公司将承担120%的赔付责任。如果保险公司赔付款低于本年度保费,结余部分的80%滚存到下年度继续使用。保险公司在该县新农合管理中心设立了保险理赔服务点,方便农民及时领取补偿款。

来源:长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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