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协副主席、卫生厅厅长姚志彬畅谈医改热点
取消医院对药品15%的加价、力争让农民看病报销10万元以上、建议降低民营医疗机构的营业税……昨天,省政协副主席、卫生厅厅长姚志彬结合医改热点,畅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设想。
他认为,接下来的医改要贯穿公益性这根红线,切实担起政府责任。
医药分开不是简单地将药房搬出医院
对目前较热的医药分开问题,姚志彬认为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将药房搬出医院,关键是
要切断医院与药品之间的利益链。如果取消了医院对药品15%的加价,医院就没有给病人多开药、开贵药的利益驱动。为了确保切断医药利益链,一定要将医药费在整个诊疗费用中的比例降下来。此外,还要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规定医院使用基本药物必须达到一定的比例(比如乡镇卫生院必须95%,县级医院92%,省级医院85%)。对基本药物要严格控制,定点生产。
取消医院对药品15%的加价,意味着必须加大政府财政对医院的经费补贴。姚志彬说,必须强化政府责任,建立与完善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学习香港、新加坡等经济发达国家及地区,大幅度增加公共财政支出中医疗卫生所占比重,并逐年调高比例,真正体现医疗卫生事业的福利性。目前,我国公共财政支出中,卫生投入大概占3%—4%,广东的水平与此相当。一些中等发达国家的这个数字都达到了两位数。我们要大幅提高卫生投入比例,力争2015年达到7%—10%。
力争2015年参合农民住院补偿不低于70%
作为医改的方向,必须实行城乡并轨的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均等化。姚志彬认为珠三角地区可以先行。珠三角地区农民参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率要巩固在97%以上,力争2015年筹资标准达到每人400元以上。
姚志彬说,为了提高新农合的吸引力和保障水平,必须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全省新农合的参合率要巩固在95%以上。力争到2015年达到每人250—320元以上,参合农民实际住院总补偿水平不低于70%—80%,封顶线达到10万元以上。
降低民营医疗机构营业税
姚志彬透露,广东将出台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意见,对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对待。允许民营医院自主选择经营性质,目前已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可以申请转为非营利性机构,已确定非营利的也可自愿转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由于目前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按企业纳税,税负较重,姚志彬建议参照“文化体育业税目”对其纳税,营业税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通过扶持,争取到2012年,民营医疗机构的实际床位、门诊服务量分别达到总量的15%和20%以上。
广东将向港澳台资和外资扩大开放医疗服务市场。姚志彬说,目前国家已经同意下放港澳在广东开门诊部的审批权,广东将继续争取港澳资本在粤设立大型医疗机构的立项权、审批权以及港澳医师来粤行医的审批权。“让港澳医生到广东行医还不是最主要的,关键是要让港澳资本和外资进来兴办医疗机构。”姚志彬说。
引导病人向农村社区分流
当前看病难,主要是到大医院看名医难。为此,广东将大力发展农村和社区医疗机构,引导病人从大医院中分流出来,理性就医。
在农村,到2010年前投入1亿元,按每年100所、每所100万元的标准补助经济欠发达地区薄弱乡镇卫生院建设,力争用三五年全面改变农村卫生工作面貌。同时,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争取在三五年内实现乡镇卫生院有3名以上本科毕业生。
在社区,大力完善卫生服务网络。力争2010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市建立比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珠三角地区要推行农村卫生服务社区化、城乡卫生服务一体化。启动经济欠发达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改造建设,到2010年前投入5000万元,每年100所,每所补助50万元。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