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去金城江的医院做手术,花去医药费1.25万元。回来后,县新农办给我报销了4100元。”家住南丹县八圩瑶族乡塘浪村一位胡大伯说。据统计,截至8月底,该县有46202名参合农民共报销医药费663.11万元。
南丹县始终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作为一项惠民工程来狠抓落实,通过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全县农民参合的积极性。该县拨款20多万元作为专项经费,将县级财政负担的农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同时,出台优抚政策,对特困户、五保户、孤儿以及中堡、八圩、里湖三个民族乡的苗族、白裤瑶族同胞等弱势群体给予相应的财政补助,坚持做到把各项健全制度落实到日常管理中。据悉,目前该县有19.43万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高达88.43%,共报销医药费663.11万元,其中住院的13674名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574.22万元。
里湖瑶族乡里湖村红星屯白裤瑶农民卢茂雄,今年5月因颅脑损伤住院,共花去医药费16972元,得到报销3270元。该县合管办的工作人员说,像卢茂雄这样住院医药费用超过1万元的参合病患者,年终还能从大病救助金中报销总医药费的16%~20%。新农合极大地减轻了农民看病的经济负担。
来源:河池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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