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排队挂号、交费是否超过15分钟了,医生是否尊重自己的知情权、隐私权,是否遭遇了重复检查……今后,患者再到医院看病,可以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给医院打打分。
昨日,《河南省医院管理综合评价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出台。
医生再说“后果自负”要扣医院分
患者在医院的感受也关系到医院评价分数的高低。《细则》中明确要求,患者挂号、划价、交费、取药、抽血时排队,不得超过15分钟,如果超时,医院就要被扣分。
更重要的是患者的知情权、隐私权、选择权是否得到尊重。比如,患者对自己的病情有知情权,在告知患者病情时,出现“后果自负”“死了活该”等不文明用词的;或者医生如果没有及时进行知情同意告知,病情变化告知,而导致患者和家属不理解和误解的,都被纳入扣分行列。
“医患之间的沟通在医院管理年活动中很关键,首先就是医务人员的态度。”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田常俊表示,从2005年开展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医务人员的行为规范也被纳入管理之中。3年来,医务人员的笑脸多了,说难听话的少了,医务人员更注重与患者之间的沟通,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医院丢失一份病历也扣分
为了治病的需要,患者有复印病历的权利,但总有患者担心存放在医院的病历会丢失。
此次,医生书写病历是否规范也被作为评价项目列入《细则》。《细则》规定,合格的医院应建立门诊诊断证明,签字医师签名备案、盖章登记制度,门诊病历项目齐全、书写规范。首页内容不能缺项,包括工作单位、婚姻状况和药物过敏史等。
一旦病历丢失,即使只有一份,除了扣除该项目评价分数外,还要倒扣5分。
“病历是医院为患者病情诊断是否准确的证明,上面有就诊时间、各项检查结果和诊断及治疗意见证明。如果康复的病人病情复发,需要查询以前的病历,或者因为医疗纠纷打官司,需要寻找证据。”一位参会的医院代表说,发生医疗事故了,不管是患者还是医院都需要病历作证明。所以,对病历丢失的医院进行处罚非常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