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发布信息,为切实控制和降低药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尤其是农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
《意见》提出,争取用三年时间,实现五方面的目标:建立起地方政府负总责、政府部门各负其责、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起源头可控、统一配送、运行有序、经济便捷的农村药品供应体系。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基本实现全配送,农村地区药品零售企业连锁化率达50%;建立起农村地区制售假劣药品、非法药品交易、非法药品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机制,及时查处区域内经营使用假劣药品案件,防止发生因经营使用假劣药品致人死亡等严重药害事件;建立起信息畅通、反应灵敏、处置及时,政府与社会互动的药品监督管理网络系统,农村药品监督网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建立起科学有效的农村地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害事件应急处理网络与机制,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现药品管理规范化。
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建设,药品安全将列入乡镇公共安全职能范畴,每个建制村都要确定一名药品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村级药品监督信息网络。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一配送”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配送办法,构建配送机制,形成直接配送、委托代购为主要供应模式的村级医疗机构药品供应格局,确保药品安全源头控制。推行一体化管理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供应全部纳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渠道。
来源: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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