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消息 “非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的案件,四川这样的判例并不少,但当时叫企业公司人员受贿罪。”前日,四川省高院一名长期从事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的法官告诉记者。
对于备受社会关注的医生、教师逢年过节收受礼品、红包等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这名法官表示,这种行为要严格解读,近日“两高”出台的《意见》明确,医疗机构和教育机构工作人员要为购销方谋取利益的才能构成受贿罪。
教师要为出版商在教材、教具、校服或其他物品的采购等活动中收受贿赂,提供便利;医疗机构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采购活动中,索取销售方财物,或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这样的行为才能构成犯罪。“在不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情况下,比如逢年过节收受红包、礼品等行为,目前只能定性为违反职业道德,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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