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我们农民来说确实是太有帮助了。”家住凤城汤山城镇石安村的曲福春日前对记者说。
44岁的曲福春因患白血病,今年7月23日到市第一医院治疗。入院65天,他在“新农合”药品及诊疗范围内共花费37725元。按照相关规定,一个半月后他在“新农合”管理中心拿到了报销款12441元。“我是今年1月份才参加的‘新农合’,真没想到国家会给我补偿这么多钱。
“新农合”给农民带来的实惠,63岁家住鸭绿江办事处通天村的郭大娘也感触颇深。“我今年因为脑出血在医院治了一个月,花了14000多元,国家给我补偿了5287元。我打心里感谢呀!”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保健”目标,我市自2006年10月起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8年,我市共有近130万人参加了‘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4%。其中贫困人口参合率达99%,五保户参合率达94%。”市基层卫生管理中心主任毛立臣介绍说。
据了解,从2008年开始,“新农合”的筹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50元提高到每人100元。随着筹资标准的提高,参合农民患者年度内获得的各项补偿封顶线也由原来的1万元涨至2万元。
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每年每人只需缴费10元(从2009年始缴20元,国家财政补贴80元),罹患大病最高能补偿2万元,这对于每一位农村居民特别是家庭比较困难的农民而言,确实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看病难、看不起病以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据介绍,随着我市“新农合”就诊、转诊、报销、资金管理等制度的逐步完善,参合农民的就医将会有更多的自主选择权,并逐步实现“合作医疗证在手,市内看病随处走”。在报销制度上,继续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做到“在哪看病,在哪报销”,“当天出院,当天报销”,进一步提高补偿工作效率。
“‘新农合’制度对于全市141.5万农民而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它会让越来越多的人从中体会到实实在在的实惠。”毛立臣说。
来源:鸭绿江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