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公平、规范、有序的药品市场流通秩序,提高药品零售企业的诚信守法经营意识。2008年,浙江省天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市场和行政相结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深化药品市场退出机制,对4家药品经营企业注销许可证,引导2家经营企业退出经营,从源头上保证公众用药安全。
一是深化药品安全责任制。强化企业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引导企业守法经营,促其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和检查力度,重点围绕质量负责人在职在岗、GSP实施情况、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法药品广告等市场监管难点,提高监管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实行信用等级管理。根据检查情况,不但将各药店划分为不同档次信用等级,同时将药师也纳入信用管理,出台具体管理办法,并将企业的信用评定等级情况在一定媒体上公告,接受社会的监督,以鼓励守信,警示失信。
四是加大惩处力度。专门制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规定销售假劣药、累犯等几种情形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从重处罚,使相对人不能违法,不敢违法。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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