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用药占患者用药总量的80%,这个巨大市场由谁来监管?昨日,武汉市新订《大中型医疗机构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打破医疗机构用药的监管真空。
根据规定,监管范围为武汉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所使用药品的流转和应用过程,包括药品采购、验收、入库、储存、养护、领用、调配、制剂配制及临床用药安全等。
今后,直接接触药品的药房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不能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在二级以上医院,必须配备药师向医护人员和患者提供药学服务,并参加临床合理用药方案制定。
药房如发现处方书写不规范、严重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等,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不得估量取药(中药饮片除外),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中药饮片除外)。
此外,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除医方责任外,不得退换。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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