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药讯频道 > 药讯 > 医药新闻 > 正文
烟台推行电子处方 三级医院告别“天书处方”
www.yongyao.net  2008-12-5 10:20:50  来源:  责任编辑:
分享到:

由于医生字迹潦草而导致患者看不懂处方的情况时有发生。记者昨天获悉,烟台毓璜顶和烟台山两家三级医院已彻底告别龙飞凤舞的手写处方,实行电子处方。

据了解,离休人员、统筹病种患者以及工伤职工可凭医保《专用病历手册》挂号,两医院可将就诊条码粘贴到《专用病历手册》上,便于患者就医。医师在诊疗时要将离休人员、统筹病种患者、工伤职工的病情、检查、治疗、用药等情况详细记录在医保《专用病历手册》上。用药时要写清用法用量,中药处方要写清饮片及汤剂全称。要按规定控制处方药量。参保人员凭《专用病历手册》和票据到医保处报销。

根据规定,门诊票据的西药部分要按票据内容打印,中草药要打印出各饮片的名称、数量等。医师在给病人诊治后,按上述要求,将医嘱记录在《专用病历手册》上。并应尊重病人意见,允许其到其它医疗机构购药、治疗等。不允许出现病人到其它医疗机构购药,医师不在《专用病历手册》下医嘱的现象;离休人员、统筹病种患者、工伤职工提出要到定点药店购药的,要为其填写复式处方。

据介绍,医师在为患者提供《药品目录》外药品或使用费对应疾病、伤情的药品、《诊疗目录》以外的检查、治疗项目时,要向患者讲明,并要求病人在《专用病历手册》上签字,避免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在调换《专用病历手册》时,在医院的就医条码可以随患者下次门诊更新。各县市区的参保职工门诊就诊时,也实行门诊电子处方,并按上述要求管理。 

来源:烟台日报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