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作为特殊商品,与百姓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昨日,扬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公布了今年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典型案件,本报特请相关专家进行点评。
药品没有批准文号
今年3月,高邮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对某医疗用品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仓库内堆放着的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皮炎平)、湿毒清等产品均未标示任何批准文号。
上述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标示与相关药品类似,应按假药论处。该局依法没收假药和违法所得,并给予罚款。
点评:药品生产企业须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相应药品应取得相应的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
无证自制中药冲剂
今年5月,扬州食品药品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对一中医门诊部突击检查,发现其诊室内有用蓝色塑料袋包装的“中药冲剂”489袋,包装标示有“专治关节炎 专治腰腿痛”和“某中医门诊部内部制剂”字样。经查,该门诊部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应按假药论处。
点评:医疗机构制剂禁止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购买这些药品容易造成用药风险。
理疗仪包治“百病”
今年4月,宝应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对某医疗设备专卖店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的玉石温热理疗仪的说明书标示产品适用范围为“腰椎间盘突出症、高血压、慢性胃炎、风湿性关节炎、失眠症、便秘、颈椎病、妇女痛经、前列腺炎等”,超出了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中限定的内容。
点评:此类治疗仪原理同医院理疗科项目相似,只是一种辅助治疗器械,并不能替代常规治疗。
违规经营隐形眼镜
今年6月,江都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对某眼镜超市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超市柜台内摆放着隐形眼镜、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等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经查,该超市尚未领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该局对其作出了没收违法经营的医疗器械、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点评:经营该类产品,应依法领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温度太高药品变质
今年5月,江都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某医院检查时,发现药房货架上摆放着一种抗生素药——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当时,该药房的温度为20℃。该局对该批药品依法进行了抽样,送扬州药检所检验,结果判定该批药品“溶液的颜色”和“有关物质”项不符合规定,为劣药。
点评:每种药品都有相应储存条件,一些特殊药品如储存条件不符合规定,极易变质。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