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2月16日)上午10时,重庆市五中院开庭审理沈国柱受贿一案。检察机关指控称,在市食药监局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兼助理巡视员任上退休的沈国柱,从1994年起受贿186万余元,其中在2004年退休后收受各药业公司“顾问费”81万余元。
1946年10月出生的沈国柱曾任市医药管理局综合管理处处长、市食药监局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兼助理巡视员,同时是国家药品GMP认证检查员。
检察机关指控称,1994年至2007年,沈国柱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重庆新兴医药贸易公司等药品经营企业、重庆陪都制药有限公司等35个药品生产企业和相关配套设备生产企业及人员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86.09918万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沈国柱有81万元的涉案金额是退休后收取的——退休后,沈国柱仍然是国家药品GMP认证检查员,经指派可对药业公司的GMP认证进行检查。在对这些单位进行检查时,他多次收受红包,一般都是5000元、1万元。沈国柱辩称,那是“行规”,每个企业都给;国家不给他们检查员发工资,检查一个公司,只给300元或500元的劳务费。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沈国柱的辩护律师称,这些公司请他做顾问,是因为他是这方面的专家,给他顾问费是希望得到他的技术支持。
来源: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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