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的火在广东先烧起来了。
广东医药价格改革试行方案近日出台,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其中作为“顽疾”的高药价问题已被推上“手术台”:在深圳、韶关、湛江三地先行试点,逐步取消医院目前15%的药品收入加成。此外,还将在部分药品外包装上明确标示出厂价、零售价,以拧干医药流通中的“水分”。
医院急盼政府补贴
据记者了解,45%是卫生部对医院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上限比例要求,但这仅是三级综合医院的上限比例,中医院和肿瘤、肺科等专科医院,这一比例都超过50%,有的甚至超过70%.从中可以看出,药品收入占医院收入的很大一部分,而药品价格加成15%的政策显然是医院的利润支柱。
湛江卫生局副局长李位民直言:“执行药品零差价,政府如果没有补贴医院这部分的损失,医院处境会很难。”并表示补贴一事暂时没有得到任何消息。
取消15%的药价加成如果不辅以合适的回补措施,不仅是“少赚”,对有的医院来说甚至将难以为继。
作为这次试点之一的湛江市中心人民医院一副院长向记者算了一笔账:1-10月份,该院的药品销售收入为1.1亿,利润为1650万元,药剂科共有102个药师及配送人员。以年平均工资63000元/人计算,1-10月份实际需要支付人员工资约535万,社保等费用约65万,所剩费用对一家大医院的循环运行来说捉襟见肘。
此外,药品在医院的储存和管理会产生附加价值,用药过程必须有医师、药师、护士、收款人员等密切配合才能完成,这些环节的投入并不会随着15%的取消而减少,这必然会影响医院实际收益。
同为试点之一的韶关市乳源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告诉记者,现在具体方案还没出来。目前医院年销售药品200万元,占总收入30%以下,药品有30万元左右的利润,用于7-8个药房员工的工资及水电等费用支出,仅够维持。取消药品加价后,希望政府能给分月补贴而非年底补贴,以顾及医院的现金流需求。
“拆东墙补西墙”百姓难得实惠
据了解,湛江市物价局针对医院取消15%药品加价,曾提出三套补偿方案:一是由政府全部补贴;二是政府补贴50%,剩下的一半由医院自行解决,医院可适当提高医疗服务费作为补充;三是全部由医院自行解决,完全由医疗服务收费填补。
但有人担心,如果是取消了药价后,医院为了维持运转,又通过其他医疗形式转嫁,那还是“拆东墙补西墙”。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也毫不讳言:“只在医院内部结构上做调整进行改革,不能使老百姓感受到改革带来的‘成果’,民众看病贵的问题依然无法缓解,可能会付出更多”。
标示零售价初衷好执行难
药价之所以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流通环节过多。此次试行核定药品出厂价、零售价,就是希望从出厂环节控制价格,通过限制流通环节差价率,实现降低最终零售价格。
然而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负责人告诉记者,2年前发改委曾推行过在外包装上标明零售价这种方式,生产企业都表示这种做法的初衷是好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遇到了来自市场的阻力与困扰。
据了解,当时的建议零售价推行最后结果是不了了之。由于实际情况是标得高、卖得低,有时相差甚至近一倍,这让建议价看起来形同虚设。
“出厂价与原料成本等价格变动密切相关,如果出厂价变动了包装就得换,成本太大。”某药企负责人称。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指出,这种方法虽不是改革药价的根本办法,但可能是最快捷的。因为对政府定价的药品实行控制最高零售价、流通差率、供货价的“三控”模式,既有利于价格主管部门监管,又有利于患者明白消费和维权,杜绝了药品流通、使用环节层层加价的现象。
■回应
“政府会对医院加大投入”
广东省卫生厅党组书记、副厅长黄小玲昨日告诉记者:取消医院15%的药品加价后,政府会对医院加大投入,由医院先测算出这部分收入占医院总体费用中的比例,然后进行补贴。汪小琳
来源: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