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4日,20多个标有“药品回收”标识的黄色不锈钢箱悄然出现在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四个社区,这是深圳市开展“过期药品回收进社区”的试点行动,以方便居民就近处理家庭过期药品。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盐田区启动深圳市“过期药品回收进社区”试点工作。由街道投资建造 “药品回收箱”,设立在居民小区,并指定小区保安、物业管理人员看管,过期药品满箱后报告药监部门,药监部门回收后进行无害处理,并结合定期开展的“药品安全大讲堂进社区活动”引导居民合理处置过期药,有效遏制非法收购过期药品的不法行为。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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