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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开颅手术时停电 病人手术后成了“准植物人”
www.yongyao.net  2008-12-8 16:16:00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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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医生证实手术中停了电

为了证实王海明的说法,张禄找到了王海潮。

“海潮,有个事我想问问你,听说我家属手术时停电了?”张禄问。王海潮反问他,“你怎么知道的?”

“你别问我怎么知道的,你就说这事有没有吧?”面对张禄的追问,王海潮只得承认有停电的事。“是停电了,(患者)出了老多的血,要不是刘教授,就完了。医院从来没出过这事。”

“海潮,手术中出这么大事情,你怎么不告诉我?”

“我要是告诉你,我在医院还能干了吗?”

张禄跑到哈尔滨,找到当初给妻子做手术的刘相轸医生。张禄先感谢刘相轸在当年手术中救了他妻子的命,“刘大夫,我听说我家家属手术时停电出了很多血,要没有你,人早没了”。刘相轸医生承认当时确实停电了,他感到非常意外,手术室又没有备用电源,那些用电的医疗设备都不好使了,患者又大出血,只好用药棉按住出血口,可血还是出了很多。

有了王海潮和刘相轸的叙述,张禄感到事情的严重。为了慎重,他又找到了当年他妻子的主治医生白宏杰。白宏杰也承认陈桂琴手术中确实停了电,但不承认陈桂琴后来的病情是停电造成的。

医院否认手术中停电张禄找律师把几位重要当事人的证言采了下来,然后找到了医院。

医院医务科找来陈桂琴当年的手术记录,上面没有记录手术中有停电的事情。所以否认手术中出现停电,更不承认停电导致手术出现意外。

2003年7月7日,张禄到大庆市中级法院代妻子起诉大庆油田总医院,索赔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达120余万元。

陈桂琴告大庆油田总医院医疗损害赔偿一案,2004年5月10日第一次开庭,同年7月9日第二次开庭。2005年4月26日,大庆市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大庆油田总医院赔偿原告陈桂琴各项损失58万余元。原告和被告接到判决后先后上诉。2005年9月19日,省高级法院再审此案。同年10月24日,省高级法院以一审认定的事实不清为由,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2006年3月15日,大庆市中级法院重审此案。此后,该案因为重新鉴定等原因,一拖两年。

今年10月6日,大庆市中级法院判决大庆油田总医院败诉,赔偿原告38万余元,原告自己承担30%的责任。

记者翻看大庆油田总医院提供的证据发现,大庆油田总医院一直不承认陈桂琴手术中停了电。王海潮、白宏杰出了截然相反的证言,说自己不能确认手术中停了电。而刘相轸坚持说手术中停了电,并与王海明一起在一审中出庭作证。法院在庭审中没有采信大庆油田总医院提供的没有停电的证据,原因是法院曾在2004年6月,对刘相轸等证人进行过询问,在没有任何误导的情况下,承认陈桂琴手术中停了电。

既然手术停了电,并出现了重大意外,为何医生不告诉患者家属呢?医生们说,没有规定要将这一情况通知患者家属。而陈桂琴的代理律师沈正雪认为,手术中出现意外通知患者家属,这是医院最基本的告知义务,医院将这一重大手术意外隐瞒10年,是不道德的。按照规定,医生在手术时,要如实书写病志,像陈桂琴手术中停电半个小时,病志上却只字不提,这是明显的违规行为。

来源: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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