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药品”治不了病
购买时请擦亮眼睛
“山寨版‘药品’的配方、制作工艺、疗效根本不可能像正规药品那样严格控制,更不能治病救人!”曾剑雄说,此前打假还发现,一些仿冒品甚至连成分是什么都无法得知。
同济医院药学部主任药师方建国指出,近年来国家对药品生产的门槛抬高,一些达不到药品生产要求的企业开始生产仿冒药品的食品和保健品,这是一种“打擦边球”的做法,一些部门也管不过来。但是,一旦这些产品造成社会危害,有关监管部门将会有不可逃避的责任。
方建国提醒消费者,适当掌握一些药品知识,可以帮我们识别哪些东西是药品,哪些东西不是药品。他说,只有印有“国药准字”的才是药品,而且正规药品的批准文号为格式为“国药准字1个字母8个数字”(可以在国家药监局网站上查询),同时说明书格式通常由“成分”、“性状”、“功能主治”、“不良反应”等内容构成,而山寨版“药品”的说明书一般不用“疗效、功效、功能主治”等词语。
商标注册和专利挡不住被仿冒
据曾剑雄介绍,该公司生产的“慢严舒柠”已经对商标进行了注册,且对外包装设计申请了专利。
省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如果药品的外包装申请了专利,在专利号有效期内可享受到专利保护,仿冒者将视为专利侵权受到处罚,但在具体操作中,处罚额度衡量起来比较困难。
按理说,其商标和包装设计专利应该受到相关法规的保护,但事实上,近年来“慢严舒柠”的仿冒产品越来越多。
曾剑雄介绍,该公司进行专利维权,由于政策刚性不够,至今没有一起被查处。
因此,被仿冒品搅混了市场的桂龙药业提出了一个期望:山寨药一般都是在药店堂而皇之地销售,那么只要加强对药店进货渠道的监管,药店无论进来什么产品,都像进药品那样有一本严格的采购销记录和台账,相信很多不正规的东西就不会大大方方摆上药品柜台。
假冒品泛滥凸现监管缺失
管理部门不愿主动插手
采访中发现,虽然山寨版“药品”扰乱市场误导消费,厂家对待打假显得力不从心,相关监管部门则不愿主动出击,其间还流露出几许无奈。
桂龙药业华中区经理曾剑雄说,发现假冒产品后首先是企业主动打假,但仅依靠企业打假往往收效甚微,而且企业也力不从心:自家生产的药要依靠零售药店帮忙销售,那么对同时销售仿冒品的药店只能是规劝,但规劝只能管一时,个别实在不听规劝的药店只能下律师函,最终搞得药店不卖自己的药品了,吃亏却是厂家自己。再说,零售药店太分散,厂家也不可能一家药店接着一家药店去理论。
湖北午时药业专门负责打假的江先生说,叫人头疼的是,仿冒者往往是别有用心,他们事先印在包装盒上的厂址往往不存在,使企业顺藤摸瓜找上门时经常扑空。
相关监管部门又是如何态度呢?记者将买到的山寨版“药品”拿到相关监管部门反映后,竟发现相关部门均不愿意主动监管,其间还流露出几许无奈。
武汉市工商局12315热线工作人员建议记者先把购得的东西拿到质检部门做检测,确认该产品是假冒伪劣后,工商部门才能进行查处。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一位负责人表示,这些所谓的山寨版“药品”包装上印着的批准文号,有的是“健”字号、有的是“食”字号,有的是“消”字号,并没有取得药品的批准文号,说明不属于药品范畴,应该由卫生行政部门管。
省卫生厅法监处一位负责人则表示,标有“食”字号的食品和标有“健”字号的保健食品,已经取得了相关批准文号获准生产,但是只要有宣传疗效的字样或者是仿冒药品进行销售,有人举报后,卫生部门可以依法查处,但从过去查办的案例发现,零售药店摆在柜台上的仿冒品数量太少,不足以量以“重刑”,而且现有法规的打击力度不够强势,起不到震慑作用。
另一个导致各方执法有苦衷的原因还在于:2005年7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颁布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施行后,卫生部制订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部分废止,使得审批与监管分散在药监和卫生两个不同的部门,管理起来更加不便。
来源:楚天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