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本月20日,2009年度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审与参保登记缴费工作将结束。武汉市医保中心昨日提醒参保居民,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居民,将不能享受2009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据了解,2009年度武汉城镇居民医保年审与参保登记缴费工作时限为11月1日至12月20日,目前大量参保居民已完成相关手续,但仍有部分居民尚未办理。
武汉市医保中心提醒,已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居民,须按规定对用于缴费的银行卡进行绑定,并于12月20日前在银行卡上存入足够缴费资金,保证扣款后卡上还有余额。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个人每年缴费20元,而其他非从业居民,每人每年缴费340元。因此,在2009年度年审时刚达18岁的参保人员,缴费金额需由20元转成340元,请注意银行卡上要有足额资金。
年审:办理资格年审时应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低保对象还应提供《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18周岁及以上在校中学生还应提供学籍证明。
参保:首次参加居民医保的居民,可按规定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办理登记手续。
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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